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太湖风

路人走丢的脚步声......(原创作品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)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关于我

陆顺发,笔名:路人、柳思人、贝一川。职业,教师。 诗,像地旮旯里的小草一样嫩。有一天,路人的诗老了,太湖风里的雪也会跟着变老——白白的一生,走丢了不少脚步声。有诗(文)发表于《长江诗歌》《青年与社会》《营口晚报》《现代作家文学》《辽河诗词》《月亮诗刊》《新诗大观》《大众》《核桃源》《诗潮》《燕赵文学》《大别山诗刊》《渝水诗刊》《南风志》《天下诗歌》《岚》《新诗人》《营口诗歌》《诗歌月报》《关东诗人》《大诗界》《中国作家协会会刊》等纸媒网刊。

要关注孩子的“第一次”(原创)  

2010-11-25 15:26:47|  分类: 说三道四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 / 路人 

 

  每一个孩子,在他(她)的成长过程中,都经历过许许多多的“第一次”。

  大家知道,“第一次”,有积极、正面的,比如,孩子第一次独立地吃饭,第一次自己穿衣服,第一次一个人睡觉,第一次独立地办事,第一次独自出远门等等;也有消极、反面的,比如,第一次骂人,第一次说慌,第一次在家里“拿”零钱,第一次自作主张在同学家过夜等等。当出现了积极、正面的“第一次”时,父母自然十分开心,自然要给以肯定或者赞赏。问题是,当孩子出现了消极、反面的“第一次”时,比如第一次“拿”了家里的零钱,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么办呢?

  这里,我来说说孩子“拿钱”的事。

要关注孩子的“第一次”(原创) - 路人 - 路人的博客  我有一个独生女,在读一年级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。有一天早晨,孩子吃过早点背起书包,跟我们说了声“爸爸妈妈我读书去了”,就匆匆出了里屋,并悄悄地进了店堂(孩子她妈是开小店的)。不一会儿,我们在里屋听到拉抽屉的声响,觉得有点不对头,“女儿拉抽屉干什么?”当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,我爱人反应快:“晨儿,你在干什么?”说着就出了里屋,来到孩子面前。“我拿点杨梅干、桃干......”女儿举起了右手中的小塑料袋,怯生生地说。“你左手里攒的是什么?”我爱人追问。女儿吞吞吐吐地说不出话来,只是紧紧地攒着小拳头不肯松开。我们掰开她的小手一看,是一元钱硬币。女儿不知怎么才好,“哇”地一声哭了起来。放在平时不涉“原则”的小事,我们一般不会为难她,不会与她计较。而这件事非同小可,我们夫妻俩都这样认为,于是就“群起而攻之”——“谁叫你拿钱,谁叫你拿钱!”我爱人一边吼着一边拿筷子抽孩子的手心。女儿两眼盯着我,哭得更响了;我不断没帮孩子求情,而且“落井下石”:“小小年纪做这样的事,该打!”女儿看看今天没人能帮她了,只得求饶认错。看看女儿那红红的手心,我们很心疼。虽然孩子认了错,但是不是真正知道错在哪里了呢?显然,还不一定。于是,我就拉了把椅子坐下来,与女儿讲理,告诉她以后如果要花钱,一定要跟爸爸妈妈讲清用途,跟爸爸妈妈要,只要合理爸爸妈妈一定会给的,不能背着大人自己“拿”......就这样苦口婆心地讲了足有半小时,直到孩子亲口说出“我以后再也不拿钱了”后,才让她去读书。

 “拿”走一元钱,对一个家庭来说算不了大事,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不能算作小事。如果我们不在孩子这“第一次”错事上“小题大作”的话,我们就很难保证孩子以后不再重犯。尽管打孩子是有点不妥,甚至可以说有点“残忍”,但“打”是为了“不打”,“教”是为了“不教”。从此以后,孩子确实没有再拿过家里的零钱,每次要花钱总是先跟我们讲明原因,直到现在。如今,女儿长大了,上了大学,当我们问起这件事时,她说还记得。

  这“第一次”,不管是对大人,还是对孩子,印象都很深刻,也可能终身难忘。所以,我始终认为:一定要抓住孩子的“第一次”错不放,直至孩子认识错误,改正错误,保证以后不再犯错。如果对孩子的“第一次”错,“心慈手软”,搞得“半生不熟”,不了了之的话,那后果是可想而知的,是可怕的!

 作为家长,一定要关注孩子的“第一次”!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192)| 评论(22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